关于合肥市2014年建筑业扶持政策中的“借转补”项目奖励兑现的通知(第二批)
合建[2014]139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混凝土企业:
根据《合肥市财政资金“借转补”管理办法》、《合肥市2014年建筑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合建[2014]75号)要求,现对2014年市财政扶持建筑业发展中的“借转补”项目奖励兑现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凡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的、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的混凝土企业均可申报。混凝土企业所属分站单独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 申报条件
混凝土企业必须按照《合肥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方案》(合建[2014]30号)、《合肥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手册》的要求,完成砼搅拌站(包括所有的分站)环境整治任务。并且要求必须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项验收时评分总分不少于85分的混凝土企业方可申报。
三、 奖励方式
按照市政府合政[2014]62号文关于建筑业扶持政策第18条的规定,依据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项验收时评分总得分,85—90分(含85分)可按照搅拌站环境整治实际投资额的4%给予补贴,90分以上(含90分)可按照搅拌站环境整治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包括总站和分站)的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四、 申报方式
由具备申报条件的混凝土企业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属地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时,由企业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二)。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合肥市城乡建委。由合肥市城乡建委会同合肥市财政局组织审定。
五、 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借转补”奖项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前,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
附
一、“借转补”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一:
“借转补”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2014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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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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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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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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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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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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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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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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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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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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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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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转补”项目专项贷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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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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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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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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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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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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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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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建设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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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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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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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委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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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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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附件二:
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借转补” 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3、企业相关证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搅拌站环境整治计划和方案;
5、市、县(市)区、开发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搅拌站专项验收通过的意见;
6、混凝土企业近两年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材料;
7、搅拌站环境整治中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凭证、合同等材料。